交易商協會近日發布《關于開展可轉債相關創新試點的通知》,擬推出創新型可轉債,進一步豐富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產品系列。專家認為,轉型債券的推出將更好地響應氣候變化目標,支持傳統產業的綠色低碳轉型。
根據《通知》,轉型債券是指為低碳轉型籌集資金,支持適應環境改善和氣候變化的債務融資工具。交易商協會認為,轉換債券是綠色金融的有益補充,也是可持續金融的一個分支。發行過渡債券需要在募集資金用途、過渡信息披露、第三方評估認證、募集資金管理四個核心要素上滿足相關要求。
在募集資金使用方面,《通知》指出,轉型債券募集資金應當專項用于企業低碳轉型,重點用于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做好2022年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試點地區包括電力、建材、鋼鐵、有色、石化、化工、造紙、民航八個行業。支持兩類主要項目和經濟活動:已列入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但技術指標不達標的項目;與二氧化碳排放峰值中的碳中和目標相適應的項目和其他相關經濟活動,具有減少污染和碳以及提高能源效率的功能。
關于轉型信息的披露,《通知》認為,在參考國際經驗并結合國內實際的基礎上,為充分展示發行人轉型的相關信息,發行人應在“募集資金運用”章節披露轉型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資金投向的轉型領域、預期或實際的轉型效果、實現轉型目標的計劃和行動方案等。同時,披露發行人在募集資金所投資領域的整體轉型計劃,以及該計劃是否與國內碳中和目標、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峰值行動計劃、“十四五”規劃綱要等相一致。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此前表示,通過制定轉型原則和定義標準,并在此基礎上設計相關披露要求,金融轉型所支持的投融資活動將得到有效規范。在借鑒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相關激勵措施的基礎上,為轉型中的金融活動提供政策支持,將刺激金融機構和資本市場進行產品創新,形成多元化的產品體系。
此外,《通知》強調,要避免期限錯配,鼓勵發行中長期產品;支持各類企業積極參與,滿足改造資金需求;明確現有額度的變更路徑,提高發行便利性。
中國人民銀行的研究小組最近寫道,應為綠色低碳發展提供系統的金融支持。例如,加強綠色金融的基礎性制度安排,逐步建立可靠高效的碳定價體系,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在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方面,應創新綠色金融和過渡性金融產品,推動發行碳中性債券和與可持續發展掛鉤的債券,綜合運用信貸、債券、股權投資、信托等多元化金融工具支持綠色低碳經濟活動。
鄭重聲明:此文內容為本網站轉載企業宣傳資訊,目的在于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僅供讀者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